《T省的八四、八五年》是上海电影制片厂出品的剧情片,由杨延晋执导,叶志康、达式常、郭允泰出演,于1986年上映。该片讲述了法官郭刚依法办案,支持T省机械总厂一分厂的厂长程戈推进改革措施的故事 [1] 。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厂原是个年亏损四十万元的企业,1983 年,程戈与总公司签订了承包一分厂的合同,期限两年。他上任后,大刀阔斧进行改革,使工厂在五个月内就盈利二百万元,但到84年春,厂长程戈却向法院提起诉状,告总公司党委以权代法。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济审判庭庭长郭刚动承担了审理任务。而总公司党委得知程戈已上告法院,十分震惊纷纷出面要程戈撤回起诉,但遭到程戈的拒绝。这个案件表现简单,但牵扯到很多方面, 特别是被程戈开除的五名职工中,有一名是省委第一书记的小舅子。法院院长特别在开庭前告诫已被市委内定为下任法院院长的郭刚慎重行事,但郭刚则决心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后法庭经多次调查,公开审理此案件,并判程戈胜诉。但到1985年秋,程戈在合同一到期后就被免去厂长职务,郭刚则被调到郊区法院“锻炼”。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厂厂长程戈在1984年初春与总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使一个长期亏损的企业一跃而盈利数百万元。但他那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却遭到了一些人的非议和指责。总公司党委决定单方面提前取消承包合同并撤了程戈的厂长职务。为此,程戈决定诉诸于法庭。T省C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已被市委内定为下任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郭刚主动承担了审理此案的任务。他调查分析后认为,程戈的改革措施是合法的。面对来自各方面的种种阻力,郭刚以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良知下定决心,要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经过一次法庭调查,有关程戈擅自招收、辞退国营企业职工,贪污公款等不实之词得到了澄清,郭刚认定总公司党委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是违法的。临近宣判之日,总公司党委书记马玉等人利用裙带关系找到了T省省委第一书记、省委组织部长以及省经委主任,于是形势起了新的变化:C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工作会上强调:此案有鲜明的政治色彩,不是用法律所能解决的。郭刚被告知,千万不要因工作失误而葬送前程。程戈得到总公司保证,只要能调解仍能回厂当厂长,儿子也可安排工作。为此案进行录像报道的为敏和徐瑛受到电视台台长的严厉警告。层层压力接踵而至,但郭刚、程戈等人没有屈服。公审的日子终于来到了,经过反复的辩论,历时两个多月的程戈经济合同纠纷案终于以程戈胜诉而告终。但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一年以后,程戈的经济承包合同到期了,他被合法地免去一分厂厂长职务;郭刚也未能成为中院院长,而被名正言顺地调任郊区人民法院;为敏、徐瑛制作的录像片修改了近十稿仍未能通过审查。然而,历史的潮流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改革之势锐不可挡 [1] 。